领受真理的爱
[ 2008-5-28 7:54:00 | By: 凡灵 ]
 

帖撒罗尼迦后书 2:9-11  这不法的人来,是照撒但的运动,行各样的异能、神迹,和一切虚假的奇事,并且在那沉沦的人身上行各样出於不义的诡诈;因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,使他们得救。故此,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,叫他们信从虚谎。

 

开始看这几句经文,对最后说的“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,叫他们信从虚谎,”不是很理解,头脑的逻辑思维开始运行:如果那个生发错误的心是神给的,因此他们信从了虚谎,最后导致被定罪,这怎么说得通呢?人一生的果效不是由心发出的吗?如果这个心都是错的,而这个错的心又是神给的,那谁能抗拒呢?

 

带着疑问在神面前寻求,去查考原文圣经,发现原文这几句是这样翻译的:“他(不法的人)的来到是照撒旦的运行,行各样的异能和神迹与虚假的奇事,并且对那些沉沦的人行各样不义的诡诈,因他们不领受那真理的爱,使他们得救。为此神就派给他们错误的效能,叫他们信从那虚谎。”

 

继续查考之下,这话里的光渐渐向我显明。原来不是“领受爱真理的心”,乃是“领受那真理的爱”,这里的爱,与哥林多前书十三章4-8节里的爱是同一个字。也不是“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”,乃是“派给(或作打发)他们错误的效能”,而这里的“效能”一字,跟前面第9节“照撒旦的运行”中的“运行”是同一个字。这个字,在其他的地方也用来形容圣灵的能力、运行,比如以弗所1:19“并知道他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,”还有以弗所3:7“我作了这福音的执事,是照神的恩赐,这恩赐是照他运行的大能赐给我的。”

 

这句话向我显明一个清楚的事实:神是真理,他就是爱,接受他,就使我们得救,如果我们不接受、不领受他,就产生一个结果,我们所行、所做、所随从的,就是“撒旦运行”的结果,就无法抵挡那一切虚假的异能、神迹,那一切不义的诡诈,最终只会使人信从虚谎,成为“沉沦的人”。

 

这让我想到我们经常说的“自由意志”。不记得哪本书上说过,人类堕落以后,就没有真实意义上的“自由意志”了,我们从来就不能说可以“自由”随着自己的意愿行事,我们所有的,乃是一个选择的权利。事实上,我们若不是如经上描述的“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,为要成就他的美意。” 就是另外一个截然相反的结果:成为罪的奴仆,处在一种“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”的境地。我们所行的,若不是圣灵大能大力运行的结果,结出信实、良善、慈爱、忍耐等果子,带来生命、自由、平安;就是在“错误的效能”里,随从不义、虚假、虚妄,带来死亡。

 

而这个关键的分水岭,就是我们对待那“真理的爱”的态度:我们是选择相信、领受还是选择拒绝?神的话是如此真实又安慰我的心,我不需要去注意撒旦那让人眼花缭乱的作为、诡计、高深的理论,也不需要害怕撒旦的能力之大,自己的软弱、无能之深,仿佛我会无故遭害,或者从恩典中滑落,我只需要专注那“真理的爱”,并且明白那个选择权永远在我的手里。我可以一直拣选相信、领受那“真理的爱”,自然那赐生命的圣灵就运行在我里面,使我立志行事为人,要成就神的美意!

 

哦,神啊,帮助我在一切的试探、试炼面前,一直拣选相信、领受你的爱,那一切与你的爱发生冲突的感受、思想、意念,我都愿意放下。我曾经领受了你的爱以致重生得救,就在现今每日所行的天路上,也愿意一直拣选相信、领受你的爱,以致得救!
 
 
 
Re:领受真理的爱
[ 2008-5-30 22:44:00 | By: ymnl ]
 
参考罗马书中的一个词语“任凭”,对于拒绝不接受悔改的人,上帝便任凭他继续去犯罪。所以这个生发错误的心的确是上帝给的,但前提一定是不肯悔改的罪人。
自由意志应当是可以选择光明也可以选择黑暗的意思。

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:

谢谢!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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